詐騙時代,權狀真假怎麼看?
什麼是權利書狀(簡稱權狀)?權狀真假怎麼看?
作者:林明綺 地政士
小明想要向大華購買一套公寓,大華提出房屋權狀給小明看,因詐騙集團猖獗,小明不確定這張房屋權狀是真的還是假的,該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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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權利書狀:
地政事務所核發給權利人的合法憑證,代表土地或建物的所有權、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權利證明(如抵押權、地上權、不動產役權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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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書狀,有二種:
一、所有權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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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所有權狀:土地的權利憑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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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物所有權狀:建物的權利憑證。
*購買一戶集合住宅,通常會同時有土地所有權狀及建物所有權狀。
*特殊情形,早期公寓或透天,有可能僅有建物所有權狀,沒有土地所有權狀。
二、他項權利證明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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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上權:普通地上權、區分地上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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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佃權:民國99.8.3前發生者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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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役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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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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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押權:普通抵押權、最高限額抵押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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耕作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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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育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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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書狀,內容:
核發的地政事務所:
權狀第一行寫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核發,則代表此張權狀是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核發。
權利種類:
土地所有權狀、建物所有權狀、他項權利證明書。
登記日期。
發狀日期。
權狀字號、證明書字號:
請注意,這裡的字號一定要與最新土地/建物登記謄本所載字號一致,若不一致,有可能是無效權狀或偽造的權狀。
權利人全名。
權利人統一編號。
標的標示:
♦土地權狀:坐落地區地段、地號、面積。
*須注意,權狀所載土地面積是土地總面積,並非持分面積。
♦建物權狀:坐落地區地段、建號、門牌號、建築完成日、主要建材、主要用途、建物層數、層次面積、總面積。
♦他項權利證明書:權利種類、應於登記簿記明之事項、收件字號、他項權利檔號、他項權利標的(地區地段地號、面積)。
權利範圍:
全部1/1、分別共有持分、公同共有持分。
*此處所載持分x面積=持分面積。
*公同共有持分因持分未分割,無法用持分x面積,計算持分面積。
以上土地所有權/建物所有權/他項權利業經依法登記完畢,合行發給本權狀以悉執管。
本地籍資料管轄機關為OO縣市OO地政事務所。
本書狀物權是否變更或設定他項權利請查詢本所登記之權利資料:
*即提醒書狀內容必須與最新土地/建物登記簿謄本做核對才能知道正確性。
*例如:土地已被查封、設定抵押權,從土地權狀上是看不到的、土地權狀已被註銷無效也無法從權狀上看到,必須核對最新謄本上所記載的內容,才能判斷權利狀態內容有無變動、設定他項負擔。
書狀編號:
此編號為地政事務所印發書狀時,用紙管理號碼,若權利內容經核對與最新謄本內容一致,材質無法判定是否真偽時,可以聯絡核發書狀的地政事務所,請其協助查詢用紙編號,若不一樣有可能是偽造的權狀。
地政事務所關防、主任職名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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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:
首先:小明應請大華一併提出土地所有權狀,避免大華的房子無土地產權。
次之:小明應調閱最新土地/建物登記謄本,核對大華提供的權狀內容是否與謄本內容一致。
*若不一致,須進一步查證權狀的真偽。
*若權狀為真,內容不一致,要進一步查證是否已被公告註銷,屬於無效權狀。
最後:小明應看最新土地/建物登記謄本,確認有無被查封、限制移轉內容,或有無設定抵押權。
◎本篇僅以現行版本權狀內容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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